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集合5篇


纪检监察 2024-07-01 16:18:33 纪检监察
[摘要]纪检,“党纪检查”或“纪律检查”的简称。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集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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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党纪检查”或“纪律检查”的简称。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集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而纪检监察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严峻的课题。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设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随着我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我区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有些方面与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队伍素质好坏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败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有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中,多是因人设岗,综合业务素质不高。有的部门和单位虽设有纪委、纪检组,配备了1-2名纪检监察干部,但因轮岗交流等原因经常变动,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不愿钻研业务以提高自身素质。

(二)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安排专门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不多,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三)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主要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别人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更是不了了之。

(四)工作方法有时过于简单化。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对待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上,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

 二、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模糊。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自己身处执纪执法的要害部门,享有监督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不注重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的培养和提高,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是失衡心态作乱。有些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清水衙门,付出多,回报少,环境艰苦,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得不偿失。有的认为政治上没奔头,交流难,提拔慢,于是在政治上放松警惕,行动上降低标准,工作上放之任之,更谈不上培养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三是自我要求不够严。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总认为当前工作环境不佳,以致态度消极,随波逐流,公仆意识淡化,自律意识弱化。

四是工作能力不够适应。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处理各种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困难时,常感能力不济,效果不佳。有的平时忙于中心工作,放弃本职“责任田”,对本职工作虚以应付,问题发现不了,案件查办不了,即使查办案件也存在经验不足、质量不高的现象,既不能在理论上学习提高,又不能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三、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多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只有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面对这种形势,一是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或是以案代训,即从基层抽调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大要案的查处;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二)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应严格要求:一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为党、为民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雄心壮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艰苦奋斗,勤奋敬业。二要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自觉拒腐防变。三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四要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作风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因此,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教育,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四)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也在不断扩大,开放与发展过程中一些消极腐朽的东西也乘虚而入,腐败的形式也日渐复杂,吃喝玩乐、贪图享受等腐朽生活方式已成为违法违纪分子的“糖衣炮弹”。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自我加压、自我监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榜样。

(五)实行轮岗交流制度,提高业务能力。有计划地实行轮岗培训,实行不同岗位的轮换,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都能适应工作,逐步成为知识全面、业务精通的多面手,从而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这样,既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和特长。

总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除以上几方面的对策外,还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只有充分运用外部条件的优势,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只有保持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政治素质,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厚望。我们应当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务必”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篇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原因分析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篇三】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一、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纪检监察人员原则意识不强的问题。有小部分的纪检监察人员,由于不能坚定理想信念,对自己坚守的工作原则产生了动摇,所以在办理一些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时候,就会很容易产生其他的想法,就无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所以很容易出现消极工作或者应付工作的情况。另外,还有一些领导因为长期以来被外界因素所影响,开始维护自己的面子,开始动摇自己的工作原则,不仅害怕案件过多,而且更害怕案件牵涉面太大,所以有部分的领导对某些案件的态度表现的十分暧昧,以至于无法落实自己的监察的责任;第二个问题就是缺乏人手的问题。在很多单位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普遍会出现人手不足的情况,常常可以发现很多案件的办理人只有一个人,处理举报信件或者是进行集团公司监督检查和制定有些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时候都是极其缺乏专业人手的;第三个问题就是纪检监察人员水平不足的问题。因为纪检监察的工作可不是人人都能干的,纪检监察人员不仅要坚守工作原则,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避免诱惑,而且纪检监察人员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具备一些调查取证的技巧,这样才能顺利开展办案。目前普遍存在着纪检监察人员不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不重视自身水平的提升。另外还有一些纪检监察人员不能严格的按照程序去办案和做好监督工作,他们大多数人觉得纪检监察是一个好差事,只要干的不是很差,只要不出现什么大问题就可以了,所以导致这类纪检监察人员普遍事业心不强,责任心也不强,还缺乏勇于担当的精神,不愿意去吃苦,不愿意去严格办案和做好监督工作;第四个方面就是不科学规范的办案。有一些基层的纪检机关在办案的过程中,会因为某些原因的阻碍导致办案过程极为困难,而且在办案还没有开展的时候,具体的办案人员的信息或者是办理的案件信息就已经被某些人员提前透露出去了,这样的话就给办案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不利于工作人员查案,此外,还有一些工作人员存在着不科学文明办案的意识,带来了很多不良的影响;第五个方面就是查案各方面条件有待提高。查案不仅需要专业人员的知识和技巧,还需要借助一些外在的工具,比如监控摄像信息,网络设备等等工具。这些高科技的信息化办案工具在很多机关都比较缺乏,并且现在的案件逐渐朝高智能化趋势发展,以至于很多纪检监察人员难以应付,导致对高智能化案件束手无策的情况。

二、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八大的时候,中央纪委书记提出,要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并且中央纪委书记强调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更多的时间。除此以外,***总书记也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精神,必须强调要将这种精神进行到底。所以,自从十八届二中全会以来,各个地方和部门对查办案件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新措施,不仅优化了内部结构,而且引进了更多的专业人才,明确了案件时机一旦成熟,就立马立案。在这些基础上,保证了监察人员的办案安全,增加了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意识,避免导致一些不良事件的发生,还加强了网络平台的建设,不再让网络信访举报功能变成摆设,要实现在线的受理信访举报的功能,并且要注重向外公开查办案件的信息和做好督办,转办以及承办的工作,通过以上的一系列改革,监察呈现出了新变化。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社会形势也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工作要求的提高,纪检监察人员也面临了更困难的挑战。新形势下,我们可以很明显的发现一些案件涉及到高智能化和高隐蔽性的趋势,这就对查办案件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也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干部职责提出了新要求,对各干部业务也提出了新要求,与此同时,新时代下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进行了修订,这就需要我们的纪检监察人员及时更新自身水平,及时进行新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准确把握最新的法律政策,为顺利开展案件打下基础。

三、做好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策略

1.端正态度,提高意识

各机关必须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改进办案作风和落实监督以及检查的责任,改进工作重点,把我们的专业人员从日常琐碎的简单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重要的案件办理中,更好的为人民服务。除此以外,还需要为各专业人员建立健全的保障机制,除了要多渠道招录纪检监察人员,而且还要完善纪检监察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做好各项案件的经费保障,按照标准化和科学化的程序来进行办理案件和做好监督工作。另外,有保障机制也要做好相关的惩罚机制,惩罚机制的目的是为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人员的积极性,为纪检监察人员取得良好的工作成绩打下基础,同时受人民爱戴的,群众满意度比较高的干部,可以给予更高的待遇。

2.加强学習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因为时代的改变,有不少案件性质也跟着一起改变,这就对我们查案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发起了挑战。针对以上的变化,我们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习去接受这份挑战,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除了要加强日常对于政策法规的学习,而且还要提升自己的办案技巧,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需要为各专业办案人员组织相关的培训,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台,可以让他们边实践边提高自己的能力。除了办案的精英人员以外,我们也要让基层的监察人员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办案思路和办案方法,这样可以有利于基层的纪检监察人员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增强自己的监督意识,朝精英人员发展。另外,现在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了,我们很多专业人员因为不熟悉最新的科技,所以导致办案的过程很曲折,所以也要求各专业人员熟悉掌握并能够运用最新的科技办案。

3.转变工作理念,提高办案质量

要做到以上两点,就必须做到认真的处理来信来访,认真的落实监督工作,并且要积极主动的去回复来信和接待来访以及核实调查举报信访件,要让群众觉得有关部门真的有在重视他们的问题,要让群众信任来信和来访是有效的,是可以解决问题的,而不只是一个摆设。在来信和来访中,还需要我们的纪检监察人员去筛选哪些问题是值得处理的,将各类案件分成不同的种类,找出值得处理的核心案件。除此以外,我们的纪检监察人员还要结合群众进行下访工作,群众永远是我们的第一路线,纪检监察人员需要在下方工作中带着问题去了解情况,发挥自己监察员的作用,鼓励群众提供案件线索,从而认真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篇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形势下面临的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我们应当按照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的要求,不断探索和完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委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企业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

一、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几点突出问题

(一)个别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

有的单位虽然设置了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了几名纪检干部,但是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不高,发挥不了岗位要求的作用;有的单位甚至没有设置专门纪检监察机构。由于人员少,不仅要担负本职工作任务还忙于其他工作事务,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导致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职能的发挥。更别谈监督职能的履行。

(二)纪检监察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安排较少

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专业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日常做好专业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的范围,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工作的有效手段。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的机会少之又少,新形势、新态势要求具备的新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得不到扩充,以前掌握的知识跟不上新形势的要求,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式方法过于死板,这些知识更新的速度严重制约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工作中怕“得罪人”的思想依然严重

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畏难情绪,认为纪检工作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心存顾虑,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服从应付的多。认为自己与其他领导干部还在一口锅里吃饭、一座楼里办公,“低头不见抬头见”,监督抹不开面子,无法理直气壮动真格,就算是履行监督职责,也是畏首畏尾。监督上级怕领导给“穿小鞋”,监督同级怕影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了一团和气的氛围,导致一些监督工作浮于表面,得不到真正的落实。

(四)工作方式方法相对简单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过于简单,个别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处理人”,对出现问题的干部职工,不是批评教育,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而是简单粗暴地进行处理,也使得被处理的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抵触心理,严重影响了办案的速度和处理的准确性。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有的同志却满足现状,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工作不踏实,全部工作进展就等着领导指示和要求。有的同志为基层和群众服务意识不强,口大气粗,态度生硬。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随着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范围也越来越广泛,诱惑也越来越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断提升政治修养和道德水平,找准自己的定位,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目前,社会上“四风”问题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同时,也是腐败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要对象。所以,我们必须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各方面的教育,才能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二)选优配齐纪检人员

纪检监察干部能否选优配强,直接关系到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在选用干部上要拓宽拓建渠道,从严把好各项关口。重点培养基层审计专业、法律专业和财务专业人员,从中优选公道正派、群众满意度高的干部充实到纪检队伍中来。同时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有意识地给后备干部压担子。通过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用人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在岗和后备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工作的潜在能力。

(三)强规范,完善监督执纪过程中的程序监督

规范工作流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的工作流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領会工作规则,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国企业目前在监督执纪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通过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各直属单位纪检机关的监督执纪权力,提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工作水平。

 三、结语

十八大以来,国家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就意味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肩上的责任和使命更加的重要和光荣。但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将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使命的行使,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任和信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就如何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摆在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篇五】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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